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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金年会_金字招牌(中国)官方平台 » 新闻动态 » 公司新闻近期,静安城管石门二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巡查中,发现有多起沿街商铺装修中虽已进行小型装修备案并办理了装修垃圾清运手续,但所设置的围挡占用了人行道,经查并无申报相关占路许可。
执法人员现场测量了围挡占地面积,并制作了相应法律文书,要求负责人限期整改并来执法队进行谈话。店铺负责人存有疑义,认为已经办理装修备案了,为何还要办理围挡的占路许可,表示不知道围挡需要向路政部门申报占路许可。执法人员当即向其进行普法,装修中需要设置围挡防止粉尘扩散,影响市容环境。如果所设围挡占用人行通道,需要向路政部门申请占路许可,否则就是未经许可擅自占用人行道,这是装修的前置要求。听完执法人员的解读,店铺负责人恍然大悟,表示会积极配合整改。
通过此类案件,石门二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方面做到跨前一步,在窗口受理小型装修备案时,会询问装修位置,并进一步确认是否有围挡设置占路情况,如有,将告知需要事先向路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减少因商户不知而踩红线;另一方面执法队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道路通行不受阻碍,在日常法宣中也对这方面内容加强宣传力度。
《上海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搭建、堆物、设摊、停放车辆或从事其他妨碍道路交通的活动。
《上海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上海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对逾期仍不改正的,代为清除占路物资,并收取代为清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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