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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金年会_金字招牌(中国)官方平台 » 成功案例 » 客户评价案件1:债权人(曾总)与债务人(董某)于2022年1月7日签订《房屋租凭合同》,双方合作期间,债权人已按双方约定交付房屋,履行了出租义务。但债务人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债权人支付租金和押金。债务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根本的违约。
案件2:债权人(曾总)与窦某和博某于2017年11月26日签订《房屋租凭合同》,双方合作期间,债权人已按双方约定交付房屋,履行了出租义务。期间,窦某和博某将房屋转租给债务人(陈某)并要求由其支付租金。按照合同约定,债务人应于2022年9月20日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租金,共计63万元。但债务人却逾期未支付,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
我方接到委托后,邀请债权人加入法多星的法务群,法务专员跟债权人了解情况,沟通下得知,两个债务人都构成合同的违约,且拖欠的租金数额较大。
法多星团队在协商后,决定先以调解的方式与债务人取得沟通,我方致电债务人,告知其我方来意,债权人却不以为意,直接挂断我方电话。从调解的过程中感觉到债务人的态度恶劣,根本没有还款的意愿。
随后我方联系债权人告知其,债务人对于租金问题的态度不友善,应该直接发律师函进行告诫,债权人得知后,当即选择我方协助其起草律师函。
律师函起草后,发给债权人核对与填写期间,虽然其有诸多不明白的地方,但我方都会一一解答,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对债权人不懂的地方进行解释。直到债权人填写完毕后,我方还会反复核实,确保无误。律师函发出期间,我方再次致电债务人,其态度还是一如既往的强硬,并没有和平解决事情的态度。
虽然在调解的过程遇到对方态度恶劣,但我方法务专员在协助债权人起草律师函的时候,非常的兢兢业业,做到客户至上的服务态度,当遇到债权人不懂的时候,还主动地联系债权人,并耐心地询问其有何不懂之处。
债权人因为债务期限问题,每次处理都需要非常及时,并且需要起草多份律师函,法多星法务专员都会按债权人的需求在准时交付律师函。法多星专业的服务态度也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肯定,他也对我们表示最诚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