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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金年会_金字招牌(中国)官方平台 » 产品中心 » 墙面装饰弦歌不辍、薪火相传。在青铜峡法院有这样一段又一段的办案“故事”,有的短、有的长,有的低调平和、有的跌宕起伏,但它们最终都在一代又一代法院人的脚步中,实现了法与情的交融。
这是一起看似普通又不普通的土地纠纷案件,引起纠纷的主角是一条“路”。91岁武奶奶家住邵岗镇某村,丈夫儿子相继过世后与儿媳共同生活,所居住的屋后有一块耕种的玉米地与赵大爷家房屋相连,一条宽两米的土路,在方便两家出行的同时也维系着邻里间的和谐。两年前,赵大爷为了出行方便,自行将土路由自家房屋东侧改道西面,将原来房屋西面堆放的草垛挪至东侧,并在西面开辟出一条宽三米的大路。两家就此相安无事,直至一年前……
“你说的好像是我故意不让你走一样,那还不是你侄儿子把西面的路挖了扩自家的田。”
原来,武奶奶的侄子把赵大爷家西面新扩的路及路周边土地开垦成耕地,仅留出一米方便通行,武奶奶和侄子沟通无果后,希望赵大爷将柴火垛挪开,打开原来的路,遭到赵大爷拒绝,邻里两家的矛盾就此产生。
2024年6月,武奶奶到甘城子法治小院寻求帮助。瞿靖法庭庭长党耐心接待,在了解案情后,认为要厘清关系还是要去现场看看引起纠纷的主角,那条“路”。
对事实原貌有了详实了解后,党联系村委会、司法所两家单位及当事方共赴法治小院开展调解工作。原本简单案情,但调解开展并不顺利,赵大爷始终认为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态度坚决,调解不欢而散。
党在调解后深入开展反思,按理说事实清楚案情明了,始终调解不开,想必是有心结。他再次来到赵大爷家,固执的赵大爷一看是他,立刻拉长了脸锁了门,拒绝沟通。
几趟下来,党终于了解纠纷的“症结”,赵大爷觉得和武奶奶邻里几十年,情分还是有的,但是为了这条“路”,武奶奶多次堵门辱骂,赵大爷心里是有“气”的。
案件调处需化纠纷,更需解心结。在做通武奶奶工作后,法治小院就这条“路”又开展了一次调解。调解顺利进行,武奶奶就之前的行为向赵大爷道歉,赵大爷表示自己也有不对,同时党也再次向赵大爷和武奶奶侄子说明,扩路改道行为必须要经过政府的批准,私自进行扩路改道是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就这样,从立案到结案,在法庭没有出具任何裁判文书情况下,这条“路”的纠纷就了了。
一屉包子,终于解了执拗的张阿姨表达谢意心结,到底怎么回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一屉包子”的由来。
30年前,张阿姨携带两个女儿与周先生组成再婚家庭,李先生婚前育有一女周某。2019年,周先生因病去世,留有名下青铜峡市区住房一套及部分存款,生前未立遗嘱,期间五年王阿姨及三个女儿均未对遗产分割提出诉求。
2024年4月,张阿姨因办理签证需求,希望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遭到周某反对,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希望对周先生生前名下房产进行划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方媛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明确了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和争议焦点。第一次庭前调解,张阿姨和周某及另外两个女儿就房屋所属既达成共识,房屋登记在张阿姨名下,周某享有房屋15%产权。原以为案子就这样解了,谁知一通电话又带来了新问题。
方媛从不动产中心了解到,按照现有规定,如果要将房屋登记在张阿姨名下,则不能保留李某享有的房屋产权份额,否则无法办理过户登记。在安慰情绪激动的张阿姨过程中,她有了新想法“再调一次!”
在电话中向周某表达想法后,遭到拒绝。周某认为,房子有升值空间,现在的调解结果自己比较认同,再调解会伤害自己的利益。一面是不愿再次调解的周某,一面是着急办签证的张阿姨,方媛陷入两难境地。电话不行,那就上门一趟。在多方沟通后,促成新一次的调解。经过多番做工作,最终促成第二次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张阿姨一次支付周某74000元,享有房屋100%产权。
半个月后,张阿姨顺利办理过户登记,她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方媛表达感谢,希望能请她到家里吃一顿家常便饭,方媛电话里明确表示,这都是法院应该做的,不用感谢我们。但是执拗的张阿姨把这件事牢牢记在心里,怎么表达谢意成了她的新心结。
第二天一早,张阿姨将一屉包子塞给方媛,一个执意要给,一个说啥不要,一度发生“肢体推搡”。张阿姨表示早上四点起来就准备,于心不忍的方媛在请示院督查室及庭长后,收下了这份满是暖意的包子,并掏出100元硬是塞进张阿姨的手提袋里,后面就有了开始的那一段佳话。
“既然都有道理,那咱们装修现场跑一趟,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说话间,法官孙平拿起文件包就往出走。要了解这起纠纷,就要从几个月前聊起。
曲某与滕某签订了一份《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滕某为曲某装修位于青铜峡市某商业街茶吧,全店整装、包工包料,工期为50天,合同总价款28万元,合同签订后,曲某按照约定向滕某支付定金。
店铺装修好后,曲某前去查看,发现茶吧卫生间防水、灯带安装、厨房吊顶等多处问题,并以此要求滕某返工,否则拒付剩余尾款59000元。滕某则认为这些都是装修中不可避免的小问题,自己并未有恶意违约的情况,按照合同要求既定时间完成装修,多次上门催要均未果,两人的矛盾就此产生。
2024年8月,滕某一纸诉状将曲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按照双方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支付剩余尾款及违约金共计61000元。
孙平在接手该案后,第一时间查阅卷宗并组织团队成员向曲某送达应诉手续。经过分析研判,该案案情清晰,法律关系清楚,症结主要是装修质量问题。如果对已营业的茶吧进行质量鉴定,
影响正常经营同时还会产生不小的鉴定费用,决定在开庭前先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尚未开始,曲某与滕某已在调解室门外吵的不可开交。面对这样的情况,孙平拿起文件包对双方当事人说:“既然都有道理,那咱们装修现场跑一趟,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在茶吧现场,承办法官带着当事人双方从墙面装饰板到瓷砖拼接缝,从消防器材安装到水电线路布局,从房顶吊灯到卫生间防水,对有争议的每一项工程逐一确认,勘验结束后发现的质量问题基本确定都可以返工维修。他一边耐心细致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释法明理,并针对双方当事人诉求引导换位思考,经过一番劝解后,双方对立情绪都有所缓和。在进一步劝导下,滕某承认部分装修确实存在问题,同意扣除部分装修费用,曲某也表示愿意做出让步。在法官情理法融合劝说之下,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装修合同纠纷落下帷幕。
“张法官,我线块钱,你们居然真的跑了一趟”“周法官,我们村有个比较棘手的邻里纠纷,来帮我们调解调解吧”“赵法官,我们的物业纠纷害您来来的跑……”
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小案,承载着群众对司法的信赖和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如我在诉”是人民司法工作真正做到换位思考的重要理念,要践行这一理念,就要朝着群众心坎里“跑”,多“跑”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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