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和工业: 关于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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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和工业: 关于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3证券简称:征和工业公告编号:2023-010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地,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

  本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

  预估数;鉴于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金年会娱乐平台登录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

  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

  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若投资及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为进一步完善

  产业布局、提高产能效益,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求,拟与湖州莫

  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链式智能物流

  装备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

  议》”或“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在德清县城北工业园砂村区块投资建设链式

  智能物流装备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主要从事

  研发、生产、销售高端工业工程链系统、链式智能物流装备、汽车链系统、车辆

  拟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约定总投资约55亿元人民币,合计建设用地面

  积约为520亩,主要用于新建厂房、办公楼及相应配套设施,具体投资数量以项

  目备案为准。项目分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拟投资固定资产约22亿元人民币

  (具体以项目备案为准),用地约300亩,建设约40万平方米厂房、办公楼、

  及相应配套设施等,以新建10条链式智能工业工程物流装备产线条汽车发

  动机关键零部件产线条自行车链传动产线(具体以项目备案为准)。后续项

  公司拟在浙江省德清县(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

  本协议为框架性投资意向协议,具体投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投

  资规模、实施进度等)应按照后续签署的投资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项目备案以

  项目总投资约为55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新建厂房、办公楼及相应配套设

  施。具体投资数量以项目备案为准。合作项目由乙方在浙江省德清县(湖州莫干

  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征和工业(浙江)有限公司”(暂定

  本项目总用地约520亩(具体以土地摘牌为准),地块选址位于德清县城北

  新增工业用地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招拍挂”,土地价格以摘牌价为

  乙方应确保新增工业用地符合德清县及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关于标准地的相

  关规定,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少于500万元/亩、年土地产出不少于600万

  元/亩、年税收不少于36万元/亩、容积率不小于1.8(单层厂房层高达到10.2

  米,计容面积可按三层计算)能耗、碳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指标具体以标准地合同

  本项目享受德清县、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出台的最新相关政策从高从优享受,

  出让保证金足额缴纳至国土部门指定的账户,在土地成交后,将土地出让金及其

  全生产及环保要求,项目在动工兴建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及环保

  “三同时”,并确保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料等按照《中华人民

  加以解决。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对于本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项,双方应本

  着平等、友好及有利于促成合作的原则,以公平、平等和适当的方法协商解决。

  本协议为框架性投资意向协议,具体投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投资规

  模、实施进度等)应按照后续签署的投资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项目备案以及乙

  要对本协议作出的任何形式的变更的事宜或情形,或按本协议规定发生任何须由

  双方及其相关方履行义务的事宜或情形,一方应于该等事宜或情形发生之日起五

  的重大变更),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期内可予以中止

  履行,并自动延长履行期限,延长的时间与该中止期限相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

  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其他双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

  发生时间的有效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尽快减轻不

  可抗力的后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有关双方应立即进行协商,以寻找一项公

  平的解决办法,并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如不可抗力持续严重影响本

  协议重要义务的履行达三个月,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前十五日通

  本协议的签订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有助于公司完善

  地,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

  本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

  预估数;鉴于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

  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

  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若投资及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

  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公司董事、副总裁陈立

  鹏先生,董事、副总裁牟家海先生,董事相华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郑林坤

  先生,副总裁徐大志先生,副总裁刘毅先生,上述股东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9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郑林坤先生,副总裁徐大志先生,副总裁刘毅先生、董事相

  华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3日

  (公

  告编号:2023-002,2023-003)。董事、副总裁陈立鹏先生,董事、副总裁牟家

  海先生,减持计划均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

  情况,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情形外,本

  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

  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征和工业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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