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冻肉无生产日期 却因是 “初级农产品” 落入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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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下午,记者又在七里堡批发市场烧烤用品摊位买到无生产日期、厂家的“蒜伴肉”

  济南市民多爱吃烧烤,烧烤肉制品到底靠不靠谱?记者在省城不少烧烤摊的进货地七里堡批发市场发现,有两个牌子的调制烧烤生肉制品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且找不到厂家和厂方人员。由于烧烤肉制品多数为初级农产品,并不强制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使监管落入空当。

  25日下午,记者以烧烤摊主身份在七里堡批发市场肉制品批发市场冷冻肉批发区域一家烧烤肉批发铺购买了1袋烧烤用“蒜伴肉”,1袋3公斤花费25元。透过塑料密封包装袋,能看出其中为调制的生鸡肉或生鸭肉,但产品包装袋上未写明到底属于何种肉品。

  和多数成包装的生肉制品写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的信息不同,记者所购买的“蒜伴肉”包装袋上则没有这3个重要信息。记者询问生产日期时,摊主表示外包装上有,但外包装已经不见了。这袋“蒜伴肉”包装袋上写着“济南佳合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大桥路88-2号,并写有两个手机号。

  记者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中,搜索济南佳合食品有限公司,查询结果为0条记录。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站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济南佳合食品有限公司”,也显示暂未查询到相关记录。

  存在同样情况的至少还有另一个品牌。7月下旬时,记者在七里堡批发市场另一家烧烤用品批发店铺发现,成包装、标示厂家为济南兴旺食品有限公司的烧烤用生肉也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存储条件等信息。

  该品牌则有蒜瓣肉、掌中宝、青椒肥牛等五六种袋装产品供选择,记者查看发现均未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存储条件。在外包装箱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两栏均为空白,仅有存储条件零下18摄氏度,未见动物检疫证。

  8月初,记者带着包装显示为济南佳合食品有限公司的“蒜伴肉”到济南市历城区食药监局咨询,历城区食药监局流通科相关负责人解释,该产品与有QS标识的食品不一样,应该属于初级农产品。初级农产品不像加工食品一样需要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而且多数产自农户。

  该负责人解释,对初级农产品需不需要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国家没有强制要求。但初级农产品是指未经过加工的农产品,腌制后的鸡翅、蒜瓣肉等算不算初级农产品,目前没有定论。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过程中,对其进行处罚无明确法律依据,因此这类产品标注不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都是可以的。

  记者在济南市行政审批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了解到,食品生产许可标准共13大类49小类,像屠宰生肉以及腌制的蒜瓣肉、掌中宝、翅中等并不在这些种类之中,国家对这些食品没有强制生产标准,生产这些食品的厂家可以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历城区食药监局生产科相关负责人解释,若生产这些食品的厂家想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则需要自己制定企业标准,经审核通过后,以企业标准为评判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可以往超市销售。

  历城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该局已经针对冷冻肉进行过专项检查,但由于冷冻肉多属于初级农产品,并不强制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也给监管带来了难题。不少未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冷冻肉反而避开了监管变得“安全”。

  济南市畜牧局工作人员表示,畜禽进入流通市场前的屠宰环节时,生猪必须定点屠宰并检验,其他畜禽则由农户主动送检。进入市场都需要贴有动物检疫证。生猪屠宰外运前还需要有肉品品质合格证。但记者看到,济南兴旺食品有限公司所产的烧烤生肉制品包装箱上并无动物检疫证。

  不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再加上运输销售时难以满足零下18摄氏度保存,这些烧烤肉制品销售了多长时间?往外批发烧烤用品的店铺仅称都是刚进的新货,而前来采购的烧烤店主多数没有注意生产日期。吃串儿的市民到底吃的是哪年哪月的肉,最终成疑。

  无生产许可证不违法, 但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却是不合法的。 历城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 如果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山东) 网站上没有查询到这家企业, 那这家企业是不合法的, 但是由于大部分类似食品上并没有厂址等信息, 少部分有厂址的地址范围也比较模糊, 因此查处起来比较困难。

  记者提供了济南佳合食品有限公司的地址 “大桥路88-2号” , 但该工作人员表示, 查询发现这个地址是一片很大的区域, 并且一般都不张贴厂名, 无迹可寻。

  25日下午, 记者通过百度地图搜索到大桥路88号, 并乘坐89 路公交车在黄河公路大桥附近下车后, 找到了地图显示的88号一家啤酒设备厂, 却未找到写有佳合食品有限公司的地址。 周围多是成栋的自盖楼房, 无门牌号。 记者询问至少五家商户, 他们都表示未见过这个食品厂。 路边一位快递员也表示, 周边厂房不少,但一般都不写厂名, 除非联系上 人 ,仅 有 门 牌 号 根 本 找 不到。 记者拨打包装袋上两个手机号, 第一个一直为正在通话状态, 另一个则无法接通。

  济南兴旺食品有限公司的包装袋上没有写厂址, 包装箱上写的厂址为历城区临港开发区, 无更具体的位置。 拨打包装箱显示的手机号, 仅有一个能接通, 但接电话的人表示, 自己并未卖过烧烤肉, 而且也不在临港开发区而是在济阳。

  记者前后三次到七里堡批发市场, 至少两个烧烤肉制品摊位有上述两种产品销售。 向负责该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洪楼食药所三次反映后, 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时均未在记者提供的摊位及冷库中找到上述产品。

  7月底, 记者在C159摊位发现了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济南兴旺食品有限公司蒜瓣肉并拍照, 但时值下班时间, 第二天洪楼食药所工作人员与记者一同到摊位检查时, 并未找到该产品, 查看该店铺的进出产品时也未查到。

  8月初记者再次探访发现,C159摊位仍在销售济南兴旺食品有限公司蒜瓣肉, 但不愿意卖给记者。 记者在另一家摊位上购买了济南佳合食品有限公司的“蒜伴肉” , 在历城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需要通过食药监局查询厂家时, 记者再次联系历城区食药监局洪楼食药所, 工作人员再次到记者提供的烧烤肉制品批发摊位检查, 仍未查到记者所购买的产品。 由于记者未索要摊位的票据, 也无法以记者所购买的 “蒜伴肉” 产品来询问烧烤肉制品批发摊主。

  8月25日下午3点, 记者再次去七里堡批发市场内的肉制品批发摊, C159摊位摆出的产品中, 已无济南兴旺食品有限公司蒜瓣肉。 记者在C133-1诚信冻品批发摊位购买到了济南佳合食品有限公司的 “蒜伴肉” ,并要求摊主开一张单据, 但被摊主夺回所购 “蒜伴肉” , 并强行拉走了记者。 随后洪楼食药所监管人员赶到, 对该摊位冷库、 票据进行检查, 监管人员表示并未发现记者所说 “蒜伴肉” 。

  记者拿出摊主所开 “蒜伴肉” 票据, 摊主则拿出另一款六合鸡翅称为 “蒜伴肉” , 否认记者拍摄的 “蒜伴肉” 为其卖出产品。 这一无生产日期、 厂家不明的烧烤用肉, 来源和去向都成了疑问。

  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中, 必须包装的农产品是获得无公害农产品、 绿色食品等认证的农产品, 鲜活畜、 禽、 水产品除外。 另一条则是,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农产品, 其中对生产日期的注释是, 畜禽产品是指屠宰或者产出日期。

  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的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中要求, 农产品生产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依法进行包装、 标识; 检测不合格或者未依法进行包装、 标识的, 不得上市销售。 鼓励联户经营、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 有条件的农户等, 对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包装、 标识,但在罚则中未涉及农产品包装的相关内容。

  广东等地查出 “僵尸肉” 问题, 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日前,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北京等十多个省区市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冷库进行排查, 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 数量和销售去向。

  按照山东省食药监局 《转发总局食监二司关于贯彻落实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通告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要求, 自7月14日开始,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冷库排查和冷冻肉品专项检查工作。 截止到7 月2 3日, 济南市共检查冷冻仓库46处,检查经营者255户, 发现销售过期带骨羊胸42箱, 冷冻羊肉及副产品500余公斤, 销售标签不合格冷冻鳕鱼370箱, 均已立案调查。可见, 虽然文件规定缺少相关监管内容, 但只要严查, 还是可以防止僵尸肉流向餐桌的。金年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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