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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金年会_金字招牌(中国)官方平台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中新经纬3月15日电 装修“一口价”还加价,影楼拍照不送底片……“成都市场监管”微信号日前公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消费者陈女士向成都市消委会投诉称,她与高新区齐家典尚(成都)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一口价70000元的装修合同,当时陈女士就对这份名为“材料工厂报备合同”没有列出她要求的材料清单和计费标准产生了疑问,工作人员对此解释“签了这个合同并且支付预付款的30%后,会再签一个装修施工合同,里面会将每一项都列清楚。”陈女士在经理多次保证会使用其要求材料的情况下,签下了这份合同,并支付定金21000元。
没想到陈女士后来去签施工合同时,却被告知石膏吊顶、铺地砖均要升级费,并且要补上下楼费和一扇卧室木门费用约5000元。
陈女士认为,签合同之前,工作人员并没有讲明材料工厂报备合同所涉及的项目是和自己的要求相悖的,而且公司经理承诺了一口价包括两扇卧室门,因此要求该公司退定金21000元。
成都市消委会受理投诉后,通过走访相关行业协会和专家,了解到预签“报备合同”已成为业内普遍现象,“报备合同”内容相对比较简单,对工艺、工期、装修材料等不做约定,商家通过收取消费者的装修预付款或定金,主要是迫使消费者不得不接受正式合同中的“低报价、高增项”,以牟取更多利润或者迫使消费者放弃定金。
彭州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彭州市消协”)2023年10月27日接到消费者罗先生投诉,罗先生称其在彭州市铂之爵摄影有限公司拍照,拍完之后才发现只有两张照片,商家也不给底片。罗先生称拍摄前商家并未告知是否赠送数码底片,也没跟他签合同,未提供收费票据。
罗先生到店给小孩拍照时,被投诉商家仍未告知数码底片是否赠送,拍摄完成后才说要按80元/张的价格收取底片费用并以《套餐概览》中“底片不送”作为凭据。
成都市消委会2023年2月13日收到消费者罗女士投诉,罗女士称其在成都迪声听力技术有限公司购买助听器一台,付费6600元,使用了两天便出现问题,后经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遂提出退货要求,但商家只同意重新制作调试,不同意退货。
商家称罗女士所购助听器有出厂合格检测报告,说明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且助听器是特殊产品,其使用有很强的主观性,罗女士本身耳朵听力障碍严重,戴上助听器听不太清楚是正常的。
成都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认为,任何产品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不能以特殊产品为由规避法律法规的基本约束。
经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商家向罗女士退还购货款6300元,罗女士向商家退还助听器。
2023年11月3日,新津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新津区消委会”)收到消费者罗女士的投诉,罗女士称自家13岁小孩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花费1599元在津泰通讯器材经营部购买了一部手机,因小孩未成年且其消费行为未经监护人同意,罗女士要求退货退款。
新津区消委会工作人员向商家讲明,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虽然可以进行与自身年龄相匹配的消费,但是还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消费较大金额的应得到其监护人许可,对于无监护人陪同的未成年人大额消费行为,商家应予以拒绝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新津区消委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双方协商,最终商家按照罗女士诉求退货退款。
成都市消委会收到重庆市巫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巫溪县消委会”)转来的一起投诉,消费者陈先生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聋哑人,在网络上看到名为“好多多百货厂家直销”的商家在卖香猪肉,添加了该商家的微信号,双方商定以3000元价格购买240斤香猪排。
不料陈先生收到香猪排品尝后却大失所望,所购两种风味猪排都有浓重的烟熏味,于是陈先生向商家提出退货请求,但商家以陈先生不是消费者且批发货物不属于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范畴为由,拒绝退货。
陈先生多次联系无果,投诉到巫溪县消委会。巫溪县消委会电话联系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的商家尹某,经过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按照消费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巫溪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利用“川渝消委组织工作交流”微信群联系上四川省成都市消委会,请求协调商家所属地成都市金牛区消委会帮助联系商家。
成都市消委会收到投诉转件后,迅速转给金牛区消委会,同时对投诉的处理提供参考指导。金牛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经多方调查核实和电话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纠纷得到妥善解决。金年会棋牌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