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CASE
当前位置: 金年会_金字招牌(中国)官方平台 » 成功案例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邹秋玲法官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就该案权利均予以放弃、各担损失、相互不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的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原来,自2014年以来,广东惠来县某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将后勤综合工作外包给广东某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每年都签订了《后勤综合岗外包项目合同》。2020年6月15日,银行厨房发生火灾,烧毁了建筑构件、厨房设备等物品,无人员伤亡,无放火嫌疑。惠来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认定系劳务公司员工制作早餐时操作不当引燃泄露的煤气,引发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为3.29万元。
2020年8月,银行先后向劳务公司发出《通知书》和《合同解除通知书》。《通知书》称火灾损失、违约责任由劳务公司承担,将服务费与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等额抵消。《合同解除通知书》则通知双方合同关系于该通知书送达时即时解除,并要求劳务公司及时赔偿其经济损失。劳务公司则认为,火灾是员工在为银行服务时发生的,损失不应由公司承担。
双方互不相让,争持不下,银行遂将劳务公司告上法庭,提出赔偿损失诉求;劳务公司则反诉银行拖欠服务费,应支付违约金。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劳务公司支付银行赔偿款3.29万元,银行则支付劳务公司违约金4.2万元。
邹秋玲法官团队接手了该案件。在全面了解案情后,邹秋玲认为双方上诉的主要原因是积怨太久,导致矛盾升级,要达到定纷止争、事了人和,调解结案是最好的选择。
在法官的指导下,法官助理袁慧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对于劳务公司提出的疑问,袁慧娟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告知其按照合同中“因公司或公司员工在服务过程中的过错而致使银行或银行员工受到财产或人身损失的,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等约定,依法应承担此次火灾损失。随后,袁慧娟又引导银行换位思考,体谅小微企业的难处……
经过释法析理,劳务公司疑惑解开,银行表示不再计较火灾损失。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上述协议并签收了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至此,案件圆满调结。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